中国财税资讯月报:2023年6月

Posted by Written by Hannah Feng and Qian Zhou Reading Time: < 1 minute

        在我们2023年6月的《中国财税资讯月报》中,我们介绍了增值税法、关税法等的立法进展、大湾区IIT补贴以及全电发票在全国范围内的推广。此外,中国企业现在也可以在7月份预缴申报时就上半年发生的研发费用享受加计扣除政策。


        在刚刚过去的六月份,多个财税方面的进展值得企业关注。增值税法、关税法等多部财税法律被列入国务院2023年年度立法工作计划;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申报方式优化: 符合条件的纳税人7月份可申请上半年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粤港澳大湾区重启境外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个人所得税财政补贴申请;七省市于6月底启用电子税务局税务数字账户,全电发票试点地区扩展至全国。

增值税法、关税法等多部财税法律被列入2023年度立法计划

        2023年6月6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国务院2023年度立法工作计划》 , 拟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关税法草案, 预备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消费税法草案、会计法修正草案、注册会计师法修订草案、税收征收管理法修订草案等。同日,中国人大网发布《全国人大常委会2023年度工作要点》,提出要制定增值税法、关税法等税收法律。

        据专家分析,今年税收立法的重点在增值税法二审和关税法一审,增值税立法最快有望在今年获通过。另外,消费税法作为中国主要税种之一,其立法进展也值得关注。

        另一方面,今年的立法计划并未提及个人所得税改革和房地产税法,这意味这今年应该不会推进个人所得税和房地产税的改革试点。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申报方式优化: 符合条件的纳税人7月份可申请上半年研发费用加计扣除

        2023年6月21日,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印发《关于优化预缴申报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有关事项的公告》(2023年第11号,以下简称《公告》)。

        根据《公告》,自2023年起,符合条件的企业可以在每年7月预缴申报时就上半年发生的研发费用享受加计扣除政策,即在原有10月份预缴申报和年度汇算清缴两个享受时点的基础上,再新增一个享受时点,将企业享受优惠的时点再提前三个月。

        这让企业在政策享受的时间上更加自由,对企业来说,他们可以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当年7月、10月预缴申报,或者在次年年度汇算清缴时统一享受。对于科技型中小企业和资金链较为紧张的企业,新增7月申报期能让企业提早兑现政策红利,这可以有效帮助他们缓解资金压力。

        另外,2023年6月14日,国家发改委、工信部、财政部和中国人民银行四部门发布《关于做好2023年降成本重点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明确,符合条件行业企业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由75%提高至100%的政策将作为制度性安排长期实施。

        这与2023年三月份这与2023年三月份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决定延长一般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适用期限的公告相一致[HF1] 。。公告中明确除烟草制造业、住宿和餐饮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娱乐业等以外,其他行业企业均可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100%的政策。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是一种鼓励企业进行研发活动的财税政策。这一政策的目的是激励企业加大对研发活动的投入,推动产业和产品技术的升级与创新。

        目前的政策通过允许企业将其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的两倍计入税前扣除,进而进一步降低相关企业的税费负担。另一方面,该政策也将吸引更多的企业积极从事研发活动,促进产业好的发展和产品技术的提升。总体而言,该政策有望吸引外国投资者将包括研发职能在内的更多职能转移到中国,鼓励他们在中国设立研发中心或增加在中国的研发投入。

        我们会持续关注该政策的落实情况。

粤港澳大湾区重启境外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个人所得税财政补贴申请

        2023年6月17日,广东省四部门发布《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粤港澳大湾区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该通知自2023年6月2日起实施,粤财税〔2020〕29号同时废止。

        《通知》明确,对在粤港澳大湾区工作的境外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其在珠三角九市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已缴税额超过其按应纳税所得额的15%计算的税额部分,由珠三角九市人民政府给予财政补贴,该补贴免征个人所得税。每个纳税年度每个纳税人的个人所得税补贴额最高不超过500万元。《通知》还对已缴税额、申报人需满足的条件等内容作出规定。

        为了配合该税收优惠政策的落实,广州市财政局发布《广州市关于实施粤港澳大湾区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财政补贴管理办法(2023年修订)》征求意见稿,并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的时间是2023年6月26日至2023年7月5日。

        根据征求意见稿,该次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覆盖2020年、2021年和2022年三个纳税年度。除了广东范围内的要求外,广州还要求申请人满足补贴的额外要求,具体取决于他们是被归类为“海外高端人才”还是“海外需求人才”。

        紧缺人才和高端人才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 纳税年度内在广州注册的企业或其他事业单位工作或受雇,在广州提供独立的个人劳务,或在广州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 一个纳税年度在广州工作90天以上的;
  • 在广州缴纳个人所得税;
  • 申请时未被列入法律、法规规定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和
  • 符合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目录的标准。

        海外紧缺人才的应纳税所得额还必须超过30万元人民币(约41370美元)。

        我们关注到在评估“在广州市工作累计满90天以上(含90天)”的天数计算时,政策制定者充分考虑了过去三年由于新冠疫情管控政策的影响。申请人在计算2020, 2021年,2022年每年在广州的工作天数时,在广州的实际工作日以及在广州市工作期间在境内、境外享受的公休假、个人休假、出差、接受培训的天数也被计算在内。对于2023年,在广州的工作天数为申请人在广州市实际停留的天数。停留当天不足24小时的,按照半天计算在广州的工作天数。

        目前该个税优惠2023年申请起止日期尚未公布。我们将继续跟进最新消息。

        更多信息请参阅:Greater Bay Area Resumes Preferential IIT Subsidy for Foreign Talent in 2023

全电发票最新进展:七省市于6月底启用电子税务局税务数字账户,全电发票试点地区扩展至全国

        2023年6月21日,山东省税务局发布通告称,将于2023年6月29日启用电子税务局税务新增数字账户和征纳互动功能。通告明确,除特定业务类型(含成品油企业、因业务需要不使用网络开具发票以及使用第三方接口用票的大型企业)以外的其他纳税人,自2023年6月29日起,需要通过“山东省电子税务局—我要办税—税务数字账户”进行发票用途勾选、查询统计等业务操作,不再使用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

        税务数字账户是面向纳税人归集各类涉税涉费数据,集查询、用票、业务申请于一体的应用。

        对于新增征纳互动功能,纳税人在使用税务数字账户进行发票用途勾选、查询统计等业务操作时,对于操作方式、操作流程等存在疑问,可以通过点击页面右下角的征纳互动图标唤起征纳互动服务,通过文字、图片、屏幕共享等方式获取办税帮助。

        北京安徽湖南青海西藏贵州宁夏等地税务局也同步发布类似通告。换言之,全电发票(数电票)试点地区于6月底均已扩展至全国。


《中国财税资讯月报》是由Dezan Shira & Associates中国业务专家联合制作的新系列。


 

About Us

China Briefing is written and produced by Dezan Shira & Associates. The practice assists foreign investors into China and has done so since 1992 through offices in Beijing, Tianjin, Dalian, Qingdao, Shanghai, Hangzhou, Ningbo, Suzhou, Guangzhou, Dongguan, Zhongshan, Shenzhen, and Hong Kong.

Please contact the firm for assistance in China at china@dezshira.com. Dezan Shira & Associates has offices in Vietnam, Indonesia, Singapore, United States, Germany, Italy, India, Dubai (UAE), and Russia, in addition to our trade research facilities along the Belt & Road Initiative. We also have partner firms assisting foreign investors in The Philippines, Malaysia, Thailand, Banglades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