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度企业事务部(MCA)于2023年10月27日发布通知,引入了监管变更,强制要求私人公司(小型公司除外)在规定期限内——即从截至2023年3月31日或之后的财政年度结束起18个月内——为股东提供股份无纸化便利(即公司获取ISIN),以便以无纸化形式持有股份。此外,公司被指示仅在股份以无纸化形式持有时方可进行任何证券交易。
新加坡的物流业作为一个区域贸易的协调平台运作,而非以需求驱动的本地市场。2025年,新加坡的贸易总额超过约1.2万亿新加坡元(合8900亿美元),其中转口贸易占贸易总额的近45%。这种结构使得跨国公司能够将库存和分销决策集中在一个司法管辖区内,通过避免在多个监管风险各异、需求波动不一的东盟市场分散持有库存,从而降低营运资金风险。
越南批准了一项旨在加速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的新国家计划,向强化数字经济迈出关键一步。该计划依据第433/QD-TTg号决定正式确立,为2026至2030年制定了系统性的行动路线图,着力提升中小企业生产率、竞争力,并推动其融入全球价值链。
对于志在全球扩张、搭建离岸架构或对接国际资本市场的中国内地企业而言,进军香港是一项关键的战略布局。本指南将解析香港何以始终作为首选门户,并系统梳理在当地设立业务所涉及的运营要点、税务安排与合规要求,为企业提供一条切实可行的路线图,助力其顺利进入市场,在香港高度规范的营商环境中稳健运营。
印尼的市场准入框架,既取决于许可要求,也取决于资本承诺。对于大多数设立外商投资有限责任公司(PT PMA)的外国投资者而言,监管基准线是从每个业务领域(KBLI)不低于100亿印尼盾(约65万美元)的最低投资计划开始的——这一金额不包括土地和建筑物。该门槛决定了拟开展的业务是否能被印尼投资协调委员会(BKPM)等监管机构认定为具有商业可行性,也直接限定了公司可以合法从事的业务活动数量。
马来西亚于 2026 年 3 月 1 日起正式实施新激励框架(NIF),目前所有新的制造业激励申请均适用该框架。NIF 不再按行业分类来发放激励,而是将激励与实际可量化的经济成果挂钩。这一框架与《2030 年新工业总体规划》中提出的国家投资愿景保持一致,重点推动高价值制造业、技术型就业岗位以及本土供应链的发展。
中国"十五五"规划标志着中国对外直接投资战略的重大转变,重点强调安全保障、风险管理以及高科技领域(尤其是人工智能和数字技术)的海外拓展。该规划还重申了"一带一路"倡议,并将香港定位为中国企业"走出去"的综合服务枢纽。
卡塔尔根据2026年第4号内阁决议引入了“受信实体”税收制度,允许获批纳税人在支付源头直接适用双重征税协定下的降低预提税税率或免税待遇。该项改革取代了此前的退税制,减轻了行政负担,并改善了进行跨境支付企业的现金流。
由越南简讯(Vietnam Briefing)出品、协力管理咨询(Dezan Shira & Associates)支持的《越南投资营商指南(2026)》现已发布,可通过亚洲简讯(Asia Briefing)出版物商店免费下载。
凭借稳定的法律体系和亲商的营商环境,新加坡成为了区域控股公司和合资企业的热门选址。然而,仅靠公司法并不能决定合伙人如何分配控制权、为增长注资或退出投资。
三月份,越南的外商投资企业将迎来报告义务密集期,多项申报工作叠加,企业需准确把握各项要求,方能规避处罚、确保合规。
在中国外交部长王毅对越南进行正式访问期间,中越双边合作指导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6年3月17日在河内举行。双方在会上重申了深化经济与投资合作的坚定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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